最高法:具有法治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的文书都应当上网
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抓深抓实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要坚持以发展眼光抓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表示,随着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大数据技术飞速发展,要求我们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为针对性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效果不佳、权利保护不力、安全风险暴露等问题,最高法院要求加大上网力度,具有法治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的文书,都应当上网。
最高法院、高级法院的文书,要更多地上网;
上网文书数量应当保持相当规模,并应当覆盖各审判领域、多种案件类型。
最高法强调,要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要隐去相关识别信息,确保当事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工作、各类企业单位的经营发展不受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影响。
同时加大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力度,更优更实为司法审判优质高效服务,为社会公众学法、专家学者科研、律师办案服务。(记者 孙莹)
见习编辑: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