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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期
在纪录片《守护解放西》第四季中,有一位榜一大哥酒局心梗离世。死者吴某组了饭局,邀请了几位朋友去酒吧。吴某当晚喝酒量不多,酒精度数不高,期间几位朋友没有劝酒,玩游戏输了时甚至有人替喝酒。死者家属认为几位一起喝酒的朋友应该承担责任,而且吴某还给朋友进行过网络打赏。
经过调查,吴某尹突发性疾病在饮酒过程中死亡,同行人员及酒吧方并未存在劝酒行为,同行四人以及酒吧出于人道主义补偿,给予家属总计55000元。
临近春节,普天同庆的大好日子,老同学见见面、走访亲戚好友……聚餐聚会总是少不了。咱中国人又好热闹,酒就成了餐桌宴会上的必备。虽然都知道酒的危害,但是一番劝酒下来,有时候不喝也得喝。
那么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下劝酒相关的法律知识。
1、酒局上,有人因喝酒去世,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同行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同桌饮酒对醉酒者有没有酒后照顾义务?
3、如果酒桌上,自己没有劝酒,但是其他人劝酒时自己也并未阻止,有人因喝酒发生意外,自己需要承担责任吗?
本栏目邀请了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武卓越律师进行法律解读,供读者参考。
亲朋好友一起聚餐饮酒实际是一种基于亲情、友情的日常交际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涉及到诉诸法律的地步,之所以还会有这样的争议或者说案例存在,主要是因为有人因为喝酒而受到了损害,所以基于损害的发生而产生了相应的责任承担的法律问题。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条规定的就是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也就是过错原则,在因为喝酒而产生的纠纷中,首先这类纠纷属于侵权责任纠纷,由于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因此应当按照过错原则确定行为人是否应当存在责任,具体讲应当核实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损害结果,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相关行为主体是否存在过错。
所以如果想要避免承担责任,就要避免损害结果发生,避免实施具体的侵害行为,未实施侵害行为,即使发生了侵害结果,一般情况下也不应认定存在过错,当然这里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二者区别是前者是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他人权益,后者是有作为的义务而不作为。
所以关于如果酒局上,有人因喝酒去世,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同行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实际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但是基本的模型很清晰,如果同行人员主动实施了侵害行为,最终造成喝酒人去世或者同行人员负有主动作为的义务而没有作为,消极的不作为,那也会涉嫌构成了侵权行为,也就是对喝酒人的去世这个结果存在法律上的过错,那就要是过错的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较常见同行人员基于喝酒产生的过错就是劝酒,劝酒又区分为几种:
1、恶意劝酒:劝酒人为了追求喝酒人喝醉的效果而故意灌酒的行为,这种行为比较明确属于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客观上的实施,如果发生喝酒人因此死亡、伤残或者产生疾病,那恶意劝酒人当然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因劝酒是为了实现获取喝酒人财务或者侵害喝酒人人身的目的还可能涉嫌构成抢劫或者强奸罪。
2、强迫劝酒:劝酒人基于热情,友情本身并无恶意,但是积极的劝酒,在喝酒人已经表示不能再喝或者喝酒人已经明显产生身体不适,醉酒等状态的前提下,仍然劝酒,这种情况劝酒人主观上可能并无伤害的故意,但是其劝酒行为本身基于常识应当适可而止,如果不适可而止还强迫喝酒人或者劝喝酒人饮酒,造成损害结果,要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第二个同桌饮酒对醉酒者有没有酒后照顾义务?如前所述,同桌饮酒行为就产生了醉酒后互相扶持照顾的义务,尤其是在部分人未饮酒或者部分人未醉酒的情况下,对于已经醉酒的人,存在照顾义务,应当安排将醉酒人安全送回或者通知家属,如果醉酒人产生不适,应当及时送医,如果未能尽到醉酒后的照管义务,则视具体情况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第三个问题如果酒桌上,自己没有劝酒,但是其他人劝酒时自己也并未阻止,有人因喝酒发生意外,一般情况下不应归责于未劝酒的人,但是基于文明饮酒,尊重他人的,避免伤害的角度讲,同桌就餐饮酒的人应当对不适当的劝酒行为作出规劝。
这里还要提示,如果醉酒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同行人员未及时制止,也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饮酒本是美事,但是也应注意不要过度,小酌怡情,大饮伤身,新春佳节,避免过度饮酒,劝酒适当,喝酒之后不开车,祝愿大家过一个祥和、美满的春节。
声明
以上仅供读者参考。本文观点不代表任何最终的法律意见,由于相关信息来自读者单方面描述的情况,本文仅从公益普法角度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讲解,并不代表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意见,不代表任何最终的法律结论,亦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结果的依据,如须办理具体法律事务,还请携带证据材料及相关文件,到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咨询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如果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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