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前三季度审判质效调度会,因前三季度工作成绩突出,汝阳法院常静然法官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以榜样为镜,见贤思齐!
常静然,女,1979年5月出生,先后荣获“洛阳市三八红旗手”“洛阳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洛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24年前三季度,共受理各类案件405件,结案381件,法定审限结案率100%,民事案件调撤率50.66%,无被发还改判案件。
该同志注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通过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深入田间地头、村庄学校,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能够自觉将办案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在所办理的案件中,注重找寻双方矛盾平衡点,通过释法答疑解开双方心结,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马涛 栗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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