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宁交执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陈彦)车货荷载49吨拉了51.8吨,其中还有重达11吨的3类易燃液体,最关键是车和驾驶员都没有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资质……这是前两天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超限超载运输查处中遇到的一起危险案例。满怀侥幸的驾驶员或许觉得超限超载、无证运输危险品可以凭着多拉快跑多挣利润,但实际却在制造巨大安全隐患,同时也给自己带来高昂的违法成本。
近日,一起货车因超限违法被南京高速交警九大队查获,带至G4211苏皖省界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对超限车辆称重、驳载。没想到在驳载时,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掀开车厢覆盖的雨布将外层货物移开后,下层还堆放了许多桶装物,而桶侧面印着易燃液体3的危险品标识和二维码。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扫码得到说明书后得知了危险货物品名、类别及对运输车辆要求。为进一步核实危险货物情况,执法人员拨打桶包装上生产厂家的电话,最终确认该货物为危险品。
“装货时公司有无告知所运货物为危险品?”面对执法人员的问询,货车司机申某答复并未告知,只是强调盖上篷布即可运走。虽然过程中申某一再强调自己文化水平低,看不懂运输物品为危险品,且只负责开车,装货卸货并未经手,但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宣传下最终承认,是自己为逃避检查将11吨工业漆(3类易燃液体)放在货车下层,并在上层及尾部堆放其他货物用来遮挡,车厢外层还特别包裹了雨布。
初步查明违法过程的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危险品生产厂家及发货方,由厂家联系危险品运输车辆将危险货物驳载运回仓库。而申某驾驶的货车所属公司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根据相关法律将被交通运输部门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