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关工委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旨在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细则列明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内容,包括督促监护人加强法律知识、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学习,引导监护人改变不当教养方式、学习有效的沟通方式等。细则明确各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信息共享、联合联动工作机制,为家长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同时,细则强调保护特定未成年人权益,注重对孤儿、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扶。
下一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各部门加强资源互通、力量互助、工作互促,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恩施日报(通讯员陈欢)
编辑|刘盟萌
签发|王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