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武汉市青山区
一辆顶灯亮着“求助”信号的出租车
在道路上行驶时
引起正在开展夜间执勤的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交通大队交警注意
民警迅速将车辆拦停后询问状况时
发现“求助”是假
司机酒后驾车违法却是板上钉钉
2024年01月12日20时许
青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吴才意
带领副中队长梅青、孙军及民辅警
在青山区工业四路路口设卡
开展夜间酒驾交通违法查处工作
20时50分许
一辆蓝白相间的出租车行驶至检查点
民警张焰发现该车顶灯
赫然亮着“求助”字样
遂将车辆拦下询问是否有需要帮助
司机及副驾乘客一脸懵的表示
“没有异常情况,可能顶灯坏了!”
这时一旁的女民警李楚晗
闻到驾驶室传来一股浓烈的酒气
随即对司机进行酒精筛查
发现司机涉嫌酒驾
民警贾楼军立即将司机请下车
并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
检测结果为154mg/100ml
司机已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司机董某这才承认
当日中午和朋友聚会喝了不少啤酒
自认为“解酒能力好”
天黑后就开车上路经营
期间误触车上“求助”按钮却毫无察觉
没想到因此被交警查获
随后司机被送医接受抽血检测
结果为135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车标准
因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百一十条及《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民警依法对出租车进行暂扣
并将依法对董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通讯员:刘骙 胡少军 孙磊 朱本昭
来源:平安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