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入职1月被辞退工资一分没拿到,试用期能被随意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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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2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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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称入职1月被辞退工资一分没拿到,试用期能被随意辞退吗?

这两天,一则“男子称入职1月被口头辞退,工资一分不发”的新闻冲上热搜,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

事件回顾

1月12日,网友“南风吹雪”在微博上爆料,自己工作一个月遭到公司违法辞退,未能拿到一分钱工资,公司还拒绝提供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报警驱赶员工。

据该爆料者罗先生向大河报·豫视频《看见》介绍,其于2023年10月10日入职海口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岗位为平面设计,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11月10日被辞退,给出的理由是试用期不合格。

罗先生称他被辞退至今已过两个月,仍未拿到被拖欠的一个月工资。他已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

罗先生提供的一份短信截图显示,2023年12月20日,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答复:“我大队已于2023年12月18日对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前支付工资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随后,这家公司一位负责人回应媒体,“不存在这个事”,并表示公司是“合理合法用工”,不存在拖欠任何工资的问题。对于罗先生试用期因何被辞退,公司负责人没有回答。

干了一个月即遭解聘,罗先生怀疑,这家公司通过招聘试用人员的方式使用廉价劳动力。

目前,该事件的具体情况尚待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和认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是双向选择的表现。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当作“廉价期”“随意期”,克扣劳动者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保,多次约定或任意延长试用期,甚至随意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能否在试用期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试用期工资能随便定或克扣吗?

不能!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不用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星星介绍,用人单位应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即使是在试用期、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纳社保。”

试用期可以多次约定吗?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熊星星强调,这一规定与劳动者岗位无关。“无论劳动者工作岗位或者工作要求发生何种变化,用人单位都不能再次与劳动者设定试用期。”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郑吉喆在解析案例时表示,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问题,劳动者有权利拒绝,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以试用期结束转正后的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

一些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存在误区,认为试用期员工不是正式员工,可以不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任意延长试用期、随意辞退等。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法律关系上,试用期员工和转正员工并无差别,都是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转正员工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同等保护。”熊星星说。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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